光盘借阅管理规定

(一)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光盘室办理光盘借阅手续。

(二)读者还回光盘时,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,确认有无损坏,有损坏的应作出相应的处理。

(三)凡借出的光盘必须按规定期限还回。如继续使用,允许续借。逾期不还者,每张光盘收滞纳金0.5元/天。